导读:鸿富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定武先生《关于提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定武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定武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持续下跌,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 计已超过2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 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 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由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 规定处理回购的股份。
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所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 到百分之二十”,且提议日期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计划 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报告公告12个月 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出售完 毕的,公司将根据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关于回购的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定武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的持股变化情况如下:2025年12月26日至2026 年1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3,148股。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6)。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定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张定武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 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 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最终实施方案可能与 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差异,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正式方案为准。公司将积极 推进股份回购方案的制定工作,确保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2.《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