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超频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6 年5月2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 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 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 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 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 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 年5月21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 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签署了《授信业务总协议》,授信金额为3,0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 女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分别与建设银行签 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专利权质押合同》。 现将上述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保证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 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 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 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最高额专利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出质人/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 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质 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 费用等)、质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等)。
(5)质押物:公司部分知识产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4,180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7%, 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余额23,180万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 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杜建军、刘郁、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2、《最高额专利权质押合同》(超频三)。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