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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导读:春雪食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605567证券简称:春雪食品公告编号:2026-036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780.00万元(含)且不高于1547.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13.00元/股(含)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回购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未来3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6个月如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4、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预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股东会审议情况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同步披露了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7),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程序。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7/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2026/7/1
预计回购金额780.00万元~1,547.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13.00元/股(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60万股~11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30%~0.595%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6016244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的基础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信息如下:

拟回购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60至1190.30至0.595780.00(含)至1547.00(含)

注:上述拟回购股份数量系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模拟测算所得,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以不超过13.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股份,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0000000100199400000100198810000100
股份总数2000000001001994000001001988100001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营运资金充足,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利润表相关指标无

实质影响,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资产负债等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回购价格(元)回购股本比例回购股份(万股)回购金额(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13.000.30%60780.000.35%0.71%
0.595%1191547.000.70%1.40%

注:上述测算依据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财务、研发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未来如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回购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未来3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6个月如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就因回购股份最终实施将可能导致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了债权人通知及公告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详见公司同步披露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股东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

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5、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董事会同意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回购方案具体办理执行,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本次转授权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三)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四)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预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6016244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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