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宁波港: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编号:临2026-03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 日披露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 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临2026-022),鉴于公司新 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推举公司董事金星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 行职责的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选举朱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详见公司披露 的临2026-029 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自2026 年7 月17 日起,由公司董事长朱苗先生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
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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