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尚太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债券代码:127112
债券简称:尚太转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SEN SECURITIES CO.,LTD.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石家庄尚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 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 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信证券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尚太科 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尚太转债”, 债券代码:127112)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 行人于2026 年5 月18 日披露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等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核准文件和获批规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8 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40,000 张,期限6 年,每张面值 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3,400.00 万元。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尚太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11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73,400.00 万元(1,734.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73,400.00 万元(1,734.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 年2 月5 日
15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6 年1 月16 日至2032 年1 月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6 年7 月22 日至2032 年1 月15 日
三、本期可转债重大事项
(一)本次可转债跟踪评级情况
2025年6月2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 出具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 [2026]跟踪0867号),跟踪评级结果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维持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的主要原因如下:
尚太科技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规模、市场占有率均处于行业前列,2025 年自有产能大幅提升,具有显著一体化生产优势、营收显著增长、盈利能力处于 行业较好水平、财务杠杆水平较优、银行可使用授信充足,融资渠道畅通等方面 的优势。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公司原材料及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盈利稳定性 的影响、议价能力弱、未来存在较大的投资压力和投产效益有待持续观察等因素 对其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导致转股价格调整
(1)转股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 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退 休而离职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据此, 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2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60,802,350股的0.0177%。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股本总额将由260,802,350 股减至260,756,15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260,802,350元变更为260,756,150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46,200股, 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77%。
(2)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尚太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_{1}=left(P_{0}+A × kright) /(1+k)=[84.71+26.23 times(-0.0177 %)] /(1-0.0177 %)=84.72]
元/股
其中, (P_{1}) 为调整后转股价, (P_{0}) 为调整前转股价84.71元/股,A为回购注销股份
成交均价26.23元/股,k为注销股份数量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0.0177%。调整后的 “尚太转债”的转股价格为84.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24日起生 效。
2、2025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导致转股价格调整
(1)转股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 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因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由260,802,350股减至260,756,150 股。公司将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公司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参与权益分派 股本发生变化,以总股本260,756,1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1,106,100 股后的259,65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红利207,720,040元。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不送红股,共计转增103,860,020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尚太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_{1}=left(P_{0}-D+A × kright) /(1+n+k)=[84.72-0.7966064] /(1+0.3983032)=60.02 元 /]
股
其中, (P_{1}) 为调整后转股价, (P_{0}) 为调整前转股价84.72元/股,n为派送股票股利 或转增股本率0.3983032,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7966064。调整后的“尚太转债”的转股价格为60.02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3日起生效。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跟踪信用评级较前次信用评级情况未发生变化,本次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尚太转债”转股价格进行
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国信证券作为尚太转债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 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 情况以及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可转换公 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 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 年度)》之 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月18 日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