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尚太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 楼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159,428,73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3.72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3,45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6.60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25,970,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12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股份25,890,08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1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股份25,890,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1006%。
公司董事长欧阳永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6,80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50%;反对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弃权2,606,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67,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702%;反对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弃权2,606,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6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欧阳永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55,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61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993%。
2.02 选举欧阳文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55,157,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618,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027%。
2.03 选举张江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55,160,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621,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128%。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提案2.01、提案2.02及提案2.03获 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三个子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审 议通过,欧阳永跃先生、欧阳文昊先生及张江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郑建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55,186,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647,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137%。
3.02 选举冯文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55,188,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650,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提案3.01及提案3.02获得出席会议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两个子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郑 建华先生及冯文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4,011,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018%;反对67,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弃权5,350,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472,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742%;反对67,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1%;弃权5,350,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65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周大巍律师、郜梦晗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