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星宇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12/11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12月10日~2026年12月9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0万元~30,000万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178.22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247.08万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8649% |
| 实际回购金额 | 29,976.93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5.90元/股~130.01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18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8.22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5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2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2)。
(二)2026年7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0,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49%,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130.0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85.90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121.3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29,976.93万元(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85,679,419 | 100.00 | 285,679,419 | 100.00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371,175 | 0.4800 | 2,470,765 | 0.8649 |
| 股份总数 | 285,679,419 | 100.00 | 285,679,419 | 100.00 |
注: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1,371,175股为公司前期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所回购的公司股份,其中571,200股已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799,975股已过户至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于2026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470,765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如回购股份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