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智飞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300122证券简称:智飞生物公告编号:2026-41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暨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2、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3、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8.22元/股(含本数);
4、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22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6,465,42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9%;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22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8,232,71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4%;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回购股份期间提出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而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已回购未授出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以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2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如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
币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22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6,465,42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9%;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22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8,232,71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4%。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总裁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假设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8.2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6,465,42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9%。若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979,483,499 | 40.92% | 995,948,921 | 41.61%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14,306,248 | 59.08% | 1,397,840,826 | 58.39% |
| 总股本 | 2,393,789,747 | 100% | 2,393,789,747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表格中数据存在差异,均由四舍五入引起。
2、假设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8.2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8,232,71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4%,若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979,483,499 | 40.92% | 987,716,211 | 41.26%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14,306,248 | 59.08% | 1,406,073,536 | 58.74% |
| 总股本 | 2,393,789,747 | 100% | 2,393,789,747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表格中数据存在差异,均由四舍五入引起。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909,203.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45,146.25万元、流动资产1,641,778.33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总资产的1.0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1.94%、约占流动资产的1.83%,占比较低。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销售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回购股份期间提出股
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暂无减持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总裁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6、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7、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授权公司总裁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而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已回购未授出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