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天化学: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一期投入使用,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6号”变更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亚路99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五条公司住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6号,邮政编码:226009 | 第五条公司住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亚路99号,邮政编码:226010 |
| 2 | 第十五条……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 | 第十五条……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 |
| 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