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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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344号文同意注册。《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网站(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68,808.8608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769,130.1608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 本次发行价格(元/股) | 8.66 |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7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183,923,874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2.7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2.39%,获配金额为1,592,780,748.84元。资管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联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安排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均为115,473,441股,均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1.73%,均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1.50%,获配金额均为999,999,999.06元。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排 | 是 |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0.03元(以202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0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0.0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以202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盈率 | 308.92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313.56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每股收益按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5.06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4.78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0.94元(按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1.71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81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按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 募集资金总额 | 5,791,884.7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6,660,667.19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
| 募集资金净额 | 5,763,826.1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6,631,039.38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
| 发行费用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费用为28,058.61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22,655.76万元;费用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2,175.94万元;费用以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为基础计算,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付款节点根据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3)律师费:931.43万元;费用基于工作量、市场平均律师费用水平等因素综合约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4)信息披露费用:562.26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733.21万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费用为29,627.82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24,008.11万元;费用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2,175.94万元;费用以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为基础计算,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付款节点根据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3)律师费:931.43万元;费用基于工作量、市场平均律师费用水平等因素综合约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4)信息披露费用:562.26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950.07万元。 注:(1)以上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 ||
|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 |||
| 发行人 |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袁园 | 联系电话 | 0551-67189988 |
|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商) |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10-89620567 |
|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股权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10-56051587 010-56051595 |
| 联席主承销商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21-23187109 |
| 联席主承销商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551-62207156 |
| 联席主承销商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联系人 | 股票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755-81902089 0755-81902091 |
| 联席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投资银行股票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10-60840822 010-60840824 010-60840825 |
发行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发行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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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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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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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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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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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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