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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伊美管理人诉五家企业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案10月19日开庭 助力破产清算推进

导读:华伊美管理人诉五家企业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案10月19日开庭 助力破产清算推进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华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告,将上海国伊康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伊微欣(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欣星医疗美容门诊部、安徽自妍美容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涉及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19日9时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本次开庭属于破产衍生类纠纷的常规司法审理环节,将直接关系到破产企业相关处置行为的法律效力认定,对破产清算程序的推进进度存在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华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国伊康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伊微欣(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欣星医疗美容门诊部、安徽自妍美容有限公司
案由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19 09:00:00
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法庭第二十法庭
案号(2026)沪7101民初40号
承办部门破产案件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主审人刘某
开庭类型正式开庭

本次涉诉事项围绕上海华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行为效力认定展开,由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作为诉讼主体发起,涉案相关主体均为与华伊美业务存在关联的健康管理、生物科技、医疗美容类企业,案件案号为(2026)沪7101民初40号,排期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该纠纷的审理将进一步厘清破产企业相关处置行为的合法性边界,为后续破产财产梳理、债权人权益保障提供司法层面的判定依据,是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本年度受理的相关衍生纠纷之一。

点评分析
本次开庭是华伊美破产程序中的常规衍生司法环节,核心是认定债务人相关处置行为的法律效力。该案件审理将厘清破产财产处置的合法性边界,为后续破产财产梳理、债权人权益保障提供明确司法依据,直接推动破产清算程序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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