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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头盔不能光“带”不“戴”,北京交警初期教育处罚相结合

导读:电动车头盔不能光“带”不“戴”,北京交警初期教育处罚相结合

从今天(5月1日)起,在北京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已上升为法定义务,记者在一些重点路口统计后发现,目前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时的头盔佩戴率已达到80%左右。

北京交警今天也在全市主要路口设置检查和宣传提示岗位,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安全提示。初期交管部门将采取教育纠正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最高可处以50元罚款。

执勤交警现场指引一位市民按照规范戴好头盔,不能只携带而不佩戴。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骑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已达八成左右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天起正式实施,除了“戴头盔”这一最重要的变化外,还针对电动自行车骑行、停放、充电等多个方面作出调整,同时,还系统整合了散见于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的非机动车主要通行规定,方便市民知晓与遵守。

“我很早就开始戴头盔了,头盔是跟电动自行车一起买的,也给孩子买了专用的儿童头盔,咱们不能因为罚款才佩戴。”在崇文门路口,一位带孩子的父亲告诉记者,孩子平时经常要坐电动自行车,一直都给孩子戴好了头盔。

今早,记者在路上看到,从直观感受来看,骑行电动自行车市民的头盔佩戴率有了明显提升。有不少市民的头盔都是崭新的,甚至有的头盔面罩上保护膜还没有撕干净。记者了解到,确实也有不少骑行者是从今天才开始佩戴头盔。

从今早的路面情况来看,约八成左右的电动车骑行者都能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今天早上在东城区崇文门路口,记者也跟随交管部门开展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执法检查。今天9:30至10:00间,记者在崇文门路口等重点路口进行粗略统计后,目前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头盔佩戴率已达到80%左右。

相较于《条例》实施前,未佩戴头盔、头盔佩戴不规范的现象大幅减少,针对少部分骑行电动车的市民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民警也进行了及时提醒,告知市民由于没戴安全头盔,这次进行提示和记录,下次将进行处罚。其中有一些市民虽然携带了头盔,但是却将头盔放在了电动自行车的尾箱中没有进行佩戴,有的骑行者是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才匆忙将头盔取出戴上。同时,对于一些未规范佩戴头盔的行为,交警也会进行提醒,比如虽然戴了头盔但没有系好头盔系带。

据北京市公安交管局非机动车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王晓旭介绍,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实施首日适逢劳动节假期,交管部门在启动高等级上勤方案保障假期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的同时,在全市主要路口设置检查和宣传提示岗位,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行为进行纠正和安全提示。

记者现场统计,《条例》实施首日北京一些重点路段电动自行车头盔平均佩戴率已经达到近80%,较此前有明显提升,部分核心商圈周边佩戴率更是达到90%以上,其中外卖、快递等行业从业人员鲜有不戴头盔的情况。

初期教育纠正与处罚相结合,最高可罚50元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法制支队法规调研中队中队长邹舒告诉记者,从今早的路面情况来看,市民的头盔佩戴率有了特别明显的提升,但仍有一些需要提醒骑行者的注意事项。比如电动自行车后座带人的年龄上限,已由原来的12周岁调整为16周岁,但后座的乘车人不论年龄大小都应该规范佩戴好头盔,家长也应该给孩子选择适合其头围大小的头盔。

今天上午在崇文门路口,一位家长给乘坐电动车的孩子也戴好了安全头盔。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最近经常看到相关的新闻提醒,从5月1日开始骑车乘坐电动自行车都要戴头盔,我赶快给孩子也买好了儿童头盔,今天出门就都戴好了。”在崇文门路口,骑行电动自行车带着孩子出行的市民刘女士正在等候信号灯,她告诉记者,孩子的学校也给家长们都进行了安全宣传,提醒大家接送孩子上下学时给自己和孩子都要戴好头盔。

记者在路面上观察后,注意到今天早上骑行电动自行车带小朋友的家长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的比例很高。

交管部门介绍,在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前,交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通过组织活动、设置路面宣传站点等方式,在强化非机动车通行类违法治理纠正的同时,持续开展大范围、多场次宣传活动,对新修订《条例》中涉及各项内容变化特别是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保障安全进行解读宣传。《条例》实施当天适逢劳动节假期,交管部门在启动高等级上勤方案保障假期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的同时,在全市主要路口路段设置检查和宣传提示岗位,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进行纠正和安全提示。针对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初期将采取教育纠正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路面执法工作,对该违法行为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最高可处以50元罚款。

正确佩戴头盔可以降低79%的严重脑损伤风险

据交管部门介绍,不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亡风险极高,人在发生碰撞后,身体会受惯性的影响,头部像鞭梢一样重重地砸向地面。

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死亡案例中因颅脑损伤致死率为81.7%;不使用头盔的驾驶人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人数的74.7%。根据世卫组织的报告,正确佩戴头盔可以降低79%的严重脑损伤风险。

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主任韩鹏达提醒,“低速度”不等于“低风险”,市民朋友切勿因为觉得距离近或认为自己车技好,就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头盔。大脑十分脆弱,它是悬浮在颅骨内的柔软组织,没有直接的固定。即使外部没有明显伤痕,突然的减速(如撞击、摔倒)撞击颅骨,也会造成弥漫性轴索损伤、脑出血、脑肿胀等颅脑损伤。

交管部门特别提示,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仅应佩戴头盔,还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更不能用安全帽替代骑行头盔。

一位带孩子出行的父亲忘记给小朋友戴上头盔,交警在教育提醒后,还送上了一顶定制版的北京交警头盔。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交管部门表示,有三种情形属于“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第一种是未在头部佩戴乘员头盔(含随车携带但未佩戴),或未系紧系带、佩戴不牢固的;第二种是佩戴的头盔发生过较大撞击事故,已明显不具备保护性能的;第三种是佩戴的头盔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明确规定骑行时不得浏览手机

新修订的《条例》除要求强制佩戴头盔外,还明确规定骑行时不得浏览手机,全面禁止非法拼改加装等行为。同时,《条例》对道路通行规则进行了整合完善,从右侧通行、路口左转、信号灯等待到推行过街,均有明确规定。

在崇文门路口交警对一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进行教育纠正。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分心骑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此前,记者曾多次跟随交管部门开展路面执法,其中查处的重点就是骑行时打电话、看导航等分心驾驶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提示,首都交通文明,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守护。驾乘电动自行车请牢记“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驾乘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严格遵守顺向通行、各行其道原则,不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不越线停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巩固提升头盔佩戴率,引导广大市民持续养成文明骑行、规范防护的良好习惯,全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市民出行平安。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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