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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 涉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9个行业

导读:我国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 涉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9个行业

(来源:中化新网)

  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对外发布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通知提出,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在炼油和乙烯行业。推动常减压、催化裂化、重整、焦化、制氢加氢等炼油核心工艺和芳烃、烯烃、乙二醇等装置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重劣质渣油低碳深加工等工艺技术,加快高效蒸汽、制冷制热、电机、空压、输配电等系统更新升级,协同优化换热网络、低品位热利用、蒸汽动力系统等,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敞开式延迟焦化等装置和工艺应加快改造升级。

  在甲醇和合成氨行业,推动煤气化炉、蒸汽重整炉、高压合成塔等装置节能降碳改造,推广水冷壁型水煤浆气化、低能耗合成等先进技术,强化余热余压、气化炉渣等高效利用,加快电机、风机、水泵、热泵、锅炉、压缩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30万吨/年以下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固定层间歇气化、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等装置和工艺应加快改造升级。

  《通知》围绕资金支持、价格调节、政策激励、标准引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政策保障。比如,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明确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加价电费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存量工业企业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核定后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置换来源。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行业,支持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获得合理碳排放配额收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各地区要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强化日常调度和监督管理。重点行业企业要履行节能降碳改造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加快实施改造升级,中央企业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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