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用私人账户、无关收款码截留培训费 两名少儿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获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胤衡 邹竣麒)家长在给孩子申请跆拳道培训退费时,发现该机构财务系统竟“查无此单”,本该转入公司账户的培训费,实则悄悄流入私人账户及无关商户收款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6月15日通报一起少儿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职务侵占案。
本案中,一名家长前往涉案跆拳道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无法查到对应缴费信息,而家长手中持有付款凭证。机构起初以为是财务漏登,核查后发现,多名学员都存在“无记录缴费”的情况。异常收费都指向时任机构馆长周某和代理馆长尤某,机构随即报警。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6月至2024年9月,周某、尤某二人利用场馆运营、学费收取的职务便利,合谋设计两套截留方案。一部分家长扫码支付,扫的是机构官方微信收款码,在款项到账后,二人擅自将学费转至自己或他人的私人微信账户,没有走公司财务入账流程;还有一部分家长,被二人引导扫描商场彩票亭、外地化妆品店等无关第三方收款码缴费,学费未进入公司账户,被二人截留侵占。经司法核查认定,周某、尤某分别截留侵占学费12万余元、15万余元。
2024年11月,尤某在公司人员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主要涉案事实。案件审理期间,二人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2025年9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二人提起公诉。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结合二人分别具备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周某、尤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帅提醒,家长缴纳培训费用应认准官方对公账户或认证收款码,留存好正规票据,切勿向私人账户或不明二维码付款;教培机构需补齐财务监管短板,加强关键岗位监督;从业人员应谨记,电子支付资金流向全程可溯,职务侵占属于刑事犯罪,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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