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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黄金投资交易骗局

导读:警惕黄金投资交易骗局

转自:韶关发布

近年来,以黄金投资、预售等名义开展的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花样翻新、复杂隐蔽,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加强黄金市场风险警示教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联合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真实案例,拆解典型黄金投资交易骗局,引导广大投资者提升防范意识,严防黄金领域投资交易风险。

一、典型骗局

(一)非法托管、委托投资黄金类

不法分子以存金生息、黄金租赁、延期交付等名义,诱导投资者购金后不提实物,签订各类协议承诺定期付息返利,到期返还黄金或现金。此类经营主体无合法金融资质,业务缺乏实质运营支撑,依靠借新还旧兑付收益。一旦资金周转受阻,资金链随即断裂,投资者极易出现无金可兑、本金血本无归的情况。

典型案例:

刘某香母女黄金托管集资诈骗案

2015年至2022年,刘某香、李某母女依托实体金店,在未取得金融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开展黄金托管、存金生息业务,以年化8%至12%的高收益为诱饵,诱导群众购金后交由其统一托管返利。犯罪期间,二人长期采取借新还旧方式维持资金兑付,累计吸收公众资金4亿元,大量资金被用于还本付息及个人挥霍。2022年该团伙资金链彻底断裂,千余名投资者无法兑付黄金及本金,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超2亿元。2025年3月,经司法机关终审判决,对刘某香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二)黄金虚假交易平台类

不法分子搭建虚假黄金交易APP或网站,声称“与国际金价接轨”“高杠杆、高回报”,通过后台操控数据制造持续盈利假象。初期允许小额盈利提现以骗取信任,待投资者大额资金注入后,立即关闭平台、卷款跑路。投资者资金并未进入真实交易市场,而是直接转入个人或空壳公司账户。

典型案例:

创利丰虚假黄金交易平台诈骗案

投资者王先生被拉入炒股荐股微信群,群内“讲师”包装为投资专家,以初期小额盈利获取信任,随后诱导下载“创利丰金业”贵金属交易平台软件,号召大额投入。王先生一次性亏损60余万元,随即平台无法登录、微信群解散、讲师失联。经查,该平台为境外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通过后台操控数据实施诈骗,一年内造成1789名被害人损失共计2.8亿余元。2026年2月,经法院依法判决,首要分子余某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人员分别判处二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黄金期货类

不法分子未取得期货业务资质,以“黄金期货”“伦敦金”“预定价交易”等为噱头,以高杠杆、低保证金为诱饵,宣称双向交易均可获利,开展变相期货交易。此类交易仅结算差价、不交割实物,具备标准化合约、强制平仓等期货特征,实则为后台对赌操控,涉嫌非法经营或诈骗。

典型案例:

贾某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

2019年起,贾某在未取得期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搭建“盈某某”虚拟期货交易平台,以国际黄金期货等名义,利用高杠杆、双向交易等话术吸引投资者。平台设置标准化合约、保证金交易、强制平仓等机制,但无实物交割,通过后台操控行情、与客户对赌牟利。贾某还发展多地代理商推广,累计1200余名投资者参与交易,非法经营总额达2亿余元。2024年9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贾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50万元。

(四)跑腿代买黄金类

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群、求职论坛等发布所谓的“高薪兼职”信息,以“代购高佣金”、社交媒体聊天等方式取得受害者的信任后,诱导受害者帮忙购买黄金。如果被骗接单,只要是明知资金来源违法仍协助转移,就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典型案例:

代买黄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李某在小学同学杜某(另案处理)介绍下,得知帮助他人“做事”、购买指定商品可以获取报酬,于是进入某软件聊天群开始“接单”。李某虽怀疑上线人员是在转移诈骗资金,仍心存侥幸,2024年7月29日,李某与杜某等人前往某品牌珠宝店,以公司团建为由,获取微信收款码转发上线,将部分涉诈资金转入珠宝店购买4万余元黄金,随后杜某将黄金送到指定位置。2024年9月,李某被刑事拘留。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李某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风险防范提示

(一)我国金融行业实施特许经营准入管理制度,各类黄金珠宝经销商、线下门店均不属于持牌金融机构范畴,也未取得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审批许可,无权开展黄金资产管理、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等业务,同时也不具备经营金融业务、面向社会吸纳公众存款的从业资格。

(二)贵金属与宝石代购活动暗藏危机,在进行贵金属和宝石投资或交易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机构和平台,远离非正规途径与资金来源不明的交易,拒绝为陌生人代买贵金属和宝石,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洗钱。

三、温馨提醒

请广大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的理念,理性参与黄金市场投资,选择正规投资渠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勿轻信“稳赚不赔”、“内部渠道”、“跑腿买金”等谎言。若发现黄金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相关线索,请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及金融管理部门举报。

相关条文链接

依据现行法律规范与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相关制度文件要求,黄金投资需认清持牌机构:

1.黄金资产管理

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仅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登记托管服务仅限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提供。

2.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组织开展期货交易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禁止在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3.衍生品交易

依法设立的场所需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方可组织开展衍生品交易。

图片均由生成式AI技术制作

编辑:蓝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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