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6月26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新余市云井岭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华中能源监管局,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
6月26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新余市云井岭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华中能源监管局,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企业名称 | 新余市云井岭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4MABQNJJW0Q |
| 许可类别 | 发电类 |
| 许可证编号 | 1052025-01348 |
| 许可证核发机关 | 华中能源监管局 |
| 许可证书状态 | 正常 |
| 许可证核发日期 | 2026/06/26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5/08/11 |
| 有效到期日期 | 2045/08/10 |
许可信息显示,新余市云井岭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504MABQNJJW0Q,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1052025-01348。该许可证于2026年6月26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45年8月10日止。
除许可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新余市云井岭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连韬,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257.213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山凤西路130号171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 100% | 5257.2131万元人民币 | 2030-12-01 | 2025年12月18日 |
以下为新余市云井岭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 序号 |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决定/许可机关 | 许可内容 |
|---|---|---|---|---|---|---|
| 1 | 2025-08-11 | 2045-08-10 | - | - | 华中能源监管局 | 发电类新申请 |
| 2 | 2025-05-20 | 2025-12-20 | 2025061-103 | 林木采伐许可证 | 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 47.76立方米.5株 |
| 3 | 2024-12-31 | 2026-12-31 | 赣林地审字〔2024〕2299号 | 江西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江西省林业局 |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渝水珠珊风电项目-220千伏珠珊变电站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使用新余市夏莲林场国有林地0.0437公顷;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沙头村集体林地0.0110公顷、洞头村集体林地0.0256公顷,良山镇庄头村集体林地0.1924公顷、下保村集体林地0.0459公顷、夏莲村集体林地0.0226公顷,水西镇汉元村集体林地0.1042公顷。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项目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
| 4 | 2024-12-26 | 2099-12-31 | 余环审字〔2024〕29号 |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渝水区珠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 渝水区珠珊风电场项目 |
| 5 | 2024-11-26 | 2027-11-26 | 用字第3605022024XS0028454号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 渝水区珠珊风电场项目 拟用地面积(含各类地类明细):总用地面积13863平方米。农用地13863平方米(其中林地13820平方米,农村道路43平方米)。 |
| 6 | 2024-10-10 | 2026-10-09 | 渝土临字〔2024〕02号 | 临时建设用地许可证 |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 同意新余市云井岭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良山镇庄头村委、下保村委、夏莲林场共3.834亩土地用于珠珊风电场弃渣场临时用地项目。 |
| 7 | 2024-08-26 | 2024-12-26 | 2024407-469 | - | 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 14433.3立方米.幼苗1822株 |
| 8 | 2024-07-10 | 2024-12-10 | 2024343 | - | 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 11.00立方米 |
| 9 | 2024-07-10 | 2024-12-10 | 2024322 | - | 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 1.00立方米 |
| 10 | 2024-07-10 | 2024-12-10 | 2024316 | - | 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 0.07立方米 |
此外,相关关联企业新余市云井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历史处罚信息如下: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事由/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单位 | 处罚日期 |
|---|---|---|---|---|---|
| 1 | 余自然资渝土罚字〔2025〕23号 | 2024年12月开始,新余市云井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渝水区良山镇庄头村委、下保村委、夏莲村委、高新区水西镇汉元村委擅自占用3.75亩土地建设升压站及风机。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3.75亩土地退还至原土地所有权人。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75亩土地上建设的硬化地表、房屋及电力设备等设施,并分别移交至渝水区人民政府、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依法处置。 3.对其非法占用3.75亩土地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12.5万元(耕地以外的农用地按每平方米450元罚款)。 | 新余市自然资源局 | 2025-12-10 |
新余市云井岭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华中能源监管局核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其在电力业务领域取得合法合规运营的关键资质,为企业开展发电业务奠定坚实基础。该许可证有效期长达20年,自2025年8月11日至2045年8月10日,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尽管企业曾有非法占地的处罚记录,但此次获得许可证表明其在合规整改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电力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合规运营是企业立足市场的根本,此证不仅是企业合法运营的象征,也反映出行业对企业资质和规范经营的重视,有助于推动新能源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