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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代偿”,修复大气污染“看不见的伤”!

导读:“碳汇代偿”,修复大气污染“看不见的伤”!

(来源:上观新闻)

来源 | 金山检察

“我们会自觉履行协议,购买碳普惠减排量,尽可能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今后,在公司经营中也会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近日,在金山区检察院支持下,区生态环境局与A公司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获法院裁定有效,A公司负责人其后向检察官说道。

企业超标排污

大气环境遭到破坏

2026年1月,金山区检察院收到区生态环境局移送线索,A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超出行政许可范围排放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区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A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通过查阅行政执法卷宗、走访行政机关、查看排污现场等方式,查明A公司超标排污行为已使大气环境受到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其后,区生态环境局与A公司共同委托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明确了该案生态损害赔偿金额。

大气环境污染往往面临着“损害易发生、修复难落地”的困境,该如何让“看不见的损害”获得“看得见的修复”?这成为了该案需要面对的难题。

“碳汇代偿”破局

创新生态修复模式

为真正弥补生态公益损失,金山区检察院支持区生态环境局与A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紧扣国家“双碳”战略,积极引导A公司以购买“碳普惠减排量”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多元替代性修复。

2026年5月,在金山区检察院的建议推动下,区生态环境局与A公司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创新约定由A公司通过购买“碳普惠减排量”的替代性修复方式,抵扣超标排污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共同向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涉案公司以赔偿款购买上海碳普惠减排量,对发动全社会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并减少碳排放更具普惠意义,同时有利于更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检察官赵文华说道。

从货币补偿到“碳汇代偿”,实现了从“损害发生”到“生态补偿”的闭环管理。同年6月,在金山区检察院支持下,该份协议获法院司法确认,该案亦是金山区首例碳汇代偿生态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

下一步,金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碳汇”替代修复模式的实践应用,不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径、新方法,着力让“生态欠账”变成“绿色增量”,为区域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助力打造全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多元修复实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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