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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健柏

导读:恒邦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健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 年12 月2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 事后辞职生效。现将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健柏,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共党 员,教授。曾任中南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 形,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 次,本人应出席10 次董事会,实际出席10 次 董事会,其中现场出席会议2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7 次,书面传签方式参加会 议1 次。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 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 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

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7 次,本人实际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 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组织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4 次。第一次临时会议提名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年度会议回顾总 结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 年度工作情况,并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 权结构,研究和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第二次临时会议提名 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次临时会议提名了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 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本人实际 出席了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年度会议回顾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 年度工作情 况,并审议了2025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了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监管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了解公司 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促进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本人通过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合计现场工作时间13 天。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开展工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积 极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配合本人开展相关工作,对 于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5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 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5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 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 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提名或任免董事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肖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5年1月24日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肖小军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元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吉伟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5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徐元峰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吉伟莉女士当选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钟美瑞先生、陈志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5年12月2日 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钟美瑞先生、陈志武先生当选为公 司独立董事。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薪酬方案 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

四、积极参加培训

本人2025年度参加山东证监局举办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专题培训”,学习《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掌握最新监管要求,提高履职能力。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 务,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 业知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健柏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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