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深高速: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飞龙)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ExpresswayCorporationLimited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李飞龙,于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期间在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任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概述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本人拥有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专业职称,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高级风险管理师等专业资格,中国石油大学(原华东石油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本科,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投融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作,2010年9月至2018年2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7年
月至2018年2月兼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副总会计师;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于保利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9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英国Newage(AfricanGlobalEnergy)Ltd.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2021年
月至2023年
月任数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起任北京捷杰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捷杰西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本人2021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报告期内亦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现任审计委员会主席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已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2025年度能够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股东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公司召开了股东会3次、董事会9次,以及签署了4份书面董事会决议案。本人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本人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 股东会出席情况(亲自出席/应参会数) | ||||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亲自出席率 | |
| 9 | 9 | 0 | 0 | 100% |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