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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导读:中复神鹰: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刘泉、杨平波、邵雷雷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刘泉、杨平波、邵雷雷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性自 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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