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北新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6证券简称:北新建材公告编号:2026-00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由董事长管理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中审众环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0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80万元;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计费用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审计费用同2024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6年度财务审计(含嘉宝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
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综合考虑2025年授信总额及2026年资金需求情况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本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所属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各融资主体的董事长及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每一笔授信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的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拟注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授权后进一步授权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决定具体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并办理具体的发行事宜。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北新嘉宝莉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1511号),经审计的2025年度嘉宝莉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405,453,740.24元,与2024年度嘉宝莉集团的税后净利润335,663,063.69元加总合计为741,116,803.93元,与2024-2025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8.75亿元的业绩承诺金额相差133,883,196.07元,嘉宝莉未完成2024-2025年业绩承诺。
根据协议约定,原始股东应向嘉宝莉进行业绩补偿。其中2024年已补偿77,336,936.31元,此次经测算并协商一致的补偿金额为56,546,259.76元。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