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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乐)

导读:朗新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乐)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乐)本人担任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林乐,女,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获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2014年至今任教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朗新科技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并本着勤勉务实与诚信负责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林乐5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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