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朗新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乐)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乐)本人担任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林乐,女,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获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2014年至今任教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朗新科技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并本着勤勉务实与诚信负责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林乐 | 5 | 5 | 0 | 0 | 否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