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信德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49证券简称:信德新材公告编号:2026-019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2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