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飞沃科技:国联民生关于飞沃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飞沃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57.5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150.6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同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2-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的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投资金 |
| 1 |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32,016.39 | 32,016.39 |
| 2 |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11,694.40 | 11,694.40 |
| 3 | 购买厂房 | 7,031.08 | 7,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 55,741.87 | 55,710.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