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生益电子:关于新增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3证券简称:生益电子公告编号:2026-011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披露《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以下合并简称“保荐人”)共同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鉴于公司新增保荐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东莞证券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36.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624.088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9,130.1959万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93.89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华兴验字【2021】2100025004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东莞证券已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三方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 | 9550881686681688869 | 132,987,777.99 |
| 合计 | 132,987,777.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