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生益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为生益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生益电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生益电子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36.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624.088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9,130.1959万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93.89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25004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2月19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06,624.09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97,493.89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适用,______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东城工厂(四期)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 | 102.40% | 2022年12月 | |
| 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 | 86.16% | 2025年12月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0.35% | 2023年12月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00.10% | 不适用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