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永贵电器: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3253
债券简称:永贵转债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5号(西工业区)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纪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 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9 人,代表股份198,627,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1.07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196,303,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 人,代表股 份2,324,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 人,代表股份2,850,59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526,3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 人,代 表股份2,324,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范纪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3%;反对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3%;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同意2,819,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090%;反对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297%;弃权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9,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2%;反对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9,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0%;反对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72,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22%;反对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95,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01%;反对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6%;弃权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794,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85%;反对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2%;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613%。
其中,同意2,794,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0285%;反对4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102%;弃权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本议案关联股东范永贵、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范纪军、范正军、汪 敏华、卢素珍、娄爱芹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9,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596,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1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0%;反对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范正军先生、范纪军先生、范永贵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结果:
9.01.候选人:选举范正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913,864股。
9.02.候选人:选举范纪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883,855 股。
9.03.候选人:选举范永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883,856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9.01.候选人:选举范正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36,724 股。
9.02.候选人:选举范纪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06,715 股。
9.03.候选人:选举范永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06,716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范正军先生、范纪军先生、范永贵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其拟任的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生效。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其先生、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结果:
10.01.候选人:选举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913,885股。
10.02.候选人:选举陈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7,883,857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0.01.候选人:选举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36,745 股。
10.02.候选人:选举陈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06,71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俞乐平女士、陈其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拟任的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钱晓波、蓝锡霞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 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永贵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