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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导读:利仁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利仁科技,证券代码:001259)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 年5 月11 日、2026 年5 月1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2026 年5 月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 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宋老亮 先生与蕴力科技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宋老亮先生持有的3,679,445 股利仁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通过协议转让的 方式转让给蕴力科技。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蕴力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679,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宋老亮先生与董湘琳女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将宋老亮先生持有的3,679,445 股利仁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董湘琳女士。本次协议转让完成 后,董湘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679,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经深交 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 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经营情 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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