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雷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1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开。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 能大厦五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彬先生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燕女 士主持现场会议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42,498,469股, 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147,40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541,351,069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6人,代表股份181,418,91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4,773,88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7人,代表股份66,645,03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1人,代表股份66,722,65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77,61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66,645,03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09%。
9、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 关人士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议案1.00《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21,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0%;反对15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77%;弃权3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同意66,524,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037%;反对15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5%;弃权3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79%。
(二)审议通过议案2.00《关于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24,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15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77%;弃权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同意66,528,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090%;反对15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5%;弃权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三)审议通过议案3.00《关于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24,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15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77%;弃权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同意66,528,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090%;反对15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5%;弃权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四)审议通过议案4.00《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81,206,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7%;反对181,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00%;弃权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同意66,509,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810%;反对181,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弃权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7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议案5.00《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09,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4%;反对178,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83%;弃权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同意66,51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857%;反对178,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3%;弃权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71%。
(六)审议通过议案6.00《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81,219,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9%;反对16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32%;弃权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同意66,52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007%;反对16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5%;弃权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59%。
(七)审议通过议案7.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41,764,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420%;反对16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17%;弃权39,488,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63%。
同意27,068,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0.5681%;反对16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3%;弃权39,488,22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9.182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议案8.00《关于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同意181,209,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3%;反对179,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88%;弃权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同意66,512,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855%;反对179,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6%;弃权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59%。
(九)审议通过议案9.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1,195,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1%;反对19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60%;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同意66,499,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658%;反对19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3%;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
(十)审议通过议案10.00《关于公司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同意179,515,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07%;反对1,873,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325%;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同意64,818,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1469%;反对1,873,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73%;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
(十一)审议通过议案11.0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181,220,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8%;反对16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17%;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同意66,524,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031%;反对16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3%;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