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瑞可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800证券简称:瑞可达公告编号:2026-047转债代码:118060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
171.2256万股?归属股票来源: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5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数量: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万股。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
万股调整为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万股调整为
万股。预留授予
万股调整为
万股,公司实际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万股,剩余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未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的
个月明确激励对象,相应权益已失效,因此实际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
万股调整为
563.00万股。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
563.00万股调整为
788.2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533.00万股调整
为746.20万股;预留授予30.00万股调整为42.00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27.63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39人,预留授予19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4%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9%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9% |
| 第四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9% |
| 第五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9%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 第四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9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下指标达成其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下指标达成其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下指标达成其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 |
| 第四个归属期 | 以下指标达成其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
| 第五个归属期 | 以下指标达成其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下指标达成其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下指标达成其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 |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下指标达成其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
| 第四个归属期 | 以下指标达成其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方案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及规定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 个人考核评价 | A | B | C | D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5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025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调整后) | 授予数量(调整后)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调整后) |
| 2025年2月5日 | 27.63元/股 | 746.2万股 | 239人 | 42万股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调整后) | 授予数量(调整后)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调整后) |
| 2026年1月21日 | 27.63元/股 | 42万股 | 19人 | 0万股 |
注:上表以剔除已失效的87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按实施2024年年度、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的数量为准。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71.225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
月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下指标达成其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方案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0116号):公司2025年度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3.04亿元,较2024年增长72.71%。符合归属条件。 |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39名激励对象中:除17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共2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A或B,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6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C,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不得归属部分由公司作废。 | ||||||
综上所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222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171.225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22名激励对象归属171.225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
2025年
月
日
(二)首次授予归属数量:171.2256万股
(三)首次授予归属人数: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7.6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王高飞 | 财务总监 | 3.64 | 0.8736 | 24.00% |
| 核心骨干人员(221人) | 717.08 | 170.3520 | 23.76% | |
| 合计 | 720.72 | 171.2256 | 23.76% | |
注:1、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因离职导致不符合归属条件的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5.48万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不包括因个人层面考核为C导致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均为实施2024年年度及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的数量计算。
3、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王高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拟归属的22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高飞先生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调整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