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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世辉)

导读:长缆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世辉)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世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中南大学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在中南大学主要从事公司财务、审计治理与环境会计研究,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支部书记、教学系主任,现任中南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二)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参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李世辉72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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