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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导读:福耀玻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福耀”或“福耀 集团”)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 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基于对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 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 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紧紧围绕行动纲领,聚焦主业深耕细作,持续夯实实体根基;以科 技创新为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推出高品质产品。在治理层面,公司持续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规范运作,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 流,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时,公司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 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内在价值持续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根据相关工作要求, 公司对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实业,做精主业,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优势

2025 年,全球经济在多重不确定性中艰难前行,增长势头显著放缓。贸易政策的 不确定性,地缘政治冲突的持续,为全球供应链带来了严峻压力。在此宏观背景下,全 球汽车行业普遍面临增长乏力,需求减弱与成本上升等挑战。面对内外部严峻复杂形势, 全体福耀人迎难而上,聚焦主业、攻坚克难,始终坚持专业、专注、专心的发展战略, 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为客户提供有关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的全解决方案。截至2025 年 末,公司已在全球13 个国家或地区,中国境内18 个省区市建立产销基地,产品得到全 球顶级汽车制造企业及主要汽车厂商的认证和选用,包括宾利、奔驰、宝马、奥迪、通

用、丰田、大众、福特、克莱斯勒、特斯拉、比亚迪等,为其提供全球OEM 配套服务和 汽车玻璃全套解决方案,并被多家汽车制造企业评为“全球优秀供应商”,如今公司已 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汽车玻璃专业供应商。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2025 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578,743.5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65%;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116,168.2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31,230.4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4.2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3.5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9%;实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56%,比上年同期增加2.84 个百分点。2025 年度公司主营业 务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汽车玻璃 41,889,226,037 28,767,636,910 31.32 17.30 15.33 增加1.17 个百分点

浮法玻璃 6,479,743,917 3,911,243,826 39.64 8.71 2.60 增加3.60 个百分点

其他 4,735,633,472 3,718,471,276

减:集团

内部抵销 -8,007,186,332 -7,898,856,780

合计 45,097,417,094 28,498,495,232 36.81 16.50 14.35 1.19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国内 24,240,607,684 14,449,843,719 40.39 14.58 12.10 增加1.32 个百分点

国外 20,856,809,410 14,048,651,513 32.64 18.81 16.75 增加1.18 个百分点

合计 45,097,417,094 28,498,495,232 36.81 16.50 14.35 增加1.19 个百分点

二、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高品质产品,满足高品位需求

当前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新四化)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 潮流和趋势,汽车市场进入需求多元、结构优化的新发展阶段,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 提升,智能汽车也已经进入到大众化应用的阶段,汽车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工具,现 在的汽车正朝着一个可移动的智能终端转变。汽车新四化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新技术 集成到汽车玻璃中,对汽车玻璃提出新的要求,同时也为汽车玻璃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 的机遇,推动汽车玻璃朝着“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美观时尚、智能集成”方向发展。

公司加强市场洞悉和技术洞悉,跨界融合,不断提升玻璃制造技术和原材料研究,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发汽车玻璃新产品新技术,加快产品升级迭代,逐步构建技 术护城河。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人民币19.13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0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达4.18%,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 璃、超隔绝玻璃、轻量化超薄玻璃、镀膜可加热玻璃、平齐式钢化夹层玻璃等高附加值 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5.44 个百分点,价值得以体现。

福耀以智能制造为支撑,保障高科技玻璃产品能够高质、高量、高效生产。2025 年是福耀集团布局工业4.0 的第十二年,在实施制造业改造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智 能化转型的过程中,涌现出诸多阶段性成果。福耀在全球工厂大部分采用互联传感器等 技术接入信息处理中心,以MES(制造执行系统)为核心,通过信息传递对整个生产过 程进行优化管理;福耀打通部门墙消除信息孤岛,并将协同延伸到产业链的上下游;福 耀通过创新智能化数据采集技术,生产效率、产品合格率、能源利用率、新产品设计周 期都有很大的提升。

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公司将持续践行“产品、人品、品质、品位”的四品一体作 为体系核心,以“福耀卓越管理系统”为保障,通过“创造需求、稳健研发、协同供应、 精益智造、敏捷服务”的价值创造,以人文驱动人品终身提升、创新驱动产品持续迭代, 以“数”赋“智”,向“新”求“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树立行业典范,实现极 致品质,满足人们对高品位生活的需求。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提高公司价值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公司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2026 年3 月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2025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 向2025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东和H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 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20 元(含税),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 度。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总股数为2,609,743,53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31,692,238.40 元(含税)。鉴于公司已于2025 年10 月13 日及

2025 年11 月13 日分别实施2025 年A 股和H 股中期利润分配,向2025 年中期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东和H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 利人民币0.9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48,769,178.80 元(含税)。上述 预计派发的2025 年度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5,480,461,417.20 元(含税),占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的当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8.85%。该利润 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自1993 年公司上市以来至今,公司在打造综合竞争力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给予投 资者丰厚的投资回报,公司累计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8.15 亿元(含已宣告 未发放的2025 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31.32 亿元)、股票股利人民币14.06 亿元,公司累 计分红和送股总数占累计至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4.30%。

自1993 年公司上市以来至今,公司累计发放的A 股现金红利和送股合计为人民币 331.47 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5 年度现金红利),是国内发行A 股募集资金人民 币6.96 亿元的47.65 倍;2015 年至今,公司累计发放的H 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70.74 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5 年度现金红利),是2015 年及2021 年境外发行H 股募集 资金折合人民币103.25 亿元的0.69 倍;截至目前,公司向A 股股东和H 股股东累计派 发现金红利和送股为人民币402.20 亿元(含已宣告未发放的2025 年度现金红利),是 公司发行A 股股票和H 股股票总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1 亿元的3.65 倍。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积极提升投资者 回报能力和水平,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交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于2024 年4 月25 日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四、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信息披露工作不仅关系着投资者的利益,更关系着公司的形象与诚信。为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同

时,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 公司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公司有关信息,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公司董事长 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局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独立董 事和审计委员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司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025 年,公司在各个方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自愿性信息披露方面,公司遵守 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在重大信息方面,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 监控系统,处理及发布股价敏感数据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同时建立《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制度》,明确界定重大信息的范围、重大风险的情形,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 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制定并不断更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保基 础数据、会计科目运用、会计核算等的准确性。同时,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有效、 及时的沟通,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在投资者沟通交流方面,2025 年度,公司通过召开股东会、组织业绩说明会、接 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电话会议交流、参加券商策略会、及时回复投 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 互动等多元化、多渠道开展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构建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长效沟通机制,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现代化,强化合规运营与诚信建设,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资本市场形象,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文件的 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强化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5 年8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对《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等9 项 制度进行修订;2025 年9 月16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局议事规则》等8 项制度进行修订的议案; 2025 年10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对《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 会工作规则》《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薪 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秘书工作细则》等15 项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其满足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规范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

公司严格规范约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做到了“五分开”,各自独立核算, 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出 资人的权利并承担义务,行为规范,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董事局、经 营管理层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已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 东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2025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

六、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福耀集团发展至今,在追求自我完善的同时,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感:从最早的 “为中国人做一片汽车玻璃”到“树立汽车玻璃供应商的典范”到“福耀全球”以及董 事长为核心的回报社会的行动,公司一直在追求通过自我的发展贡献客户、股东、员工、 企业、产业和社会。

公司深知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强调将ESG管理全方 位融入日常经营和业务决策。公司积极构建并实施了ESG管理体系,定期发布ESG报告。 2026年3月17日,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 并参考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 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发布《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2025年环 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ESG报告)》是公司H股上市以来公开披露的第十份ESG报告, 旨在回应利益相关方期望,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管治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念、管 理、行动和成效。

在绿色引领方面,公司深入践行生态优先、低碳运营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气 候变化挑战,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将清洁技术发展上升为公司核心战略,持续推进 循环经济实践,深化污染治理,全面履行企业环保责任,着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的运营模式,努力实现企业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在产品品质方面,公司坚持品质为本、创新为源,以“零缺陷”的严格质量管理筑 牢品牌根基,以前瞻性的技术突破持续赋能客户价值,致力于成为与合作者、客户共同 成长、携手前行的长期伙伴。

在员工关怀方面,公司始终将员工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力量,秉持“以人为本” 的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员工权益保障、人才发展支持与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全力营造公 平、包容、健康、富有成长空间的工作环境,推动员工与企业实现长期稳定、共同发展, 稳步迈向全球员工信赖的最佳雇主目标。

公司坚持以责任驱动发展,致力于构建透明高效的责任供应链,积极携手行业伙伴 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在追求商业成功的同时,公司始终不忘回馈社会,推动企业成长 与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努力实现与各相关方的价值共创与共享。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未来公司将专注主业,努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 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 任和义务,共同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

本评估报告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可能会受 到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行动方案及本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年度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 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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