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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瑞医药: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导读:多瑞医药: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尚需提交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藏多瑞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上述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选举产生 第三届董事会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 员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 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 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 内容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确定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 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依据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 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 标准确定为:每人税前8 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 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 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 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 酬按月准时发放。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以 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 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 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薪资水平与 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 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 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 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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