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瀚新材: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5年度履职评 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 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 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能力与经验。截至2025年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 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 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19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任务 期间,严格遵循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展现出高度的专业严谨性与责任担当。该 事务所依据相关执业规范及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系统化推进审计流程,高效完 成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全周期审计工作。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 确、表述规范、报送及时,客观反映了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 质量完全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预期。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