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博思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思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43.253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110.26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28万元。截至2025年
月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5]006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