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宠股份:关于提前赎回中宠转2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中宠转2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宠转2”赎回价格:100.678 元/张(含息税,当期年利率为1.50%),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日:2026 年3 月13 日
3、赎回登记日:2026 年4 月7 日
4、赎回日:2026 年4 月8 日
5、停止交易日:2026 年4 月2 日
6、停止转股日:2026 年4 月8 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 年4 月13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4 月15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宠转2
11、根据安排,截至2026 年4 月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宠转2”将被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中宠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12、风险提示:本次“中宠转2”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
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
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2026 年2 月
13 日至2026 年3 月13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宠转2”当期
转股价格(即27.46 元/股)的130%(即35.70 元/股)。根据《烟台中宠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中宠转2”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 年3 月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中宠转2”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
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中宠转2”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负责后续“中宠转2”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63 号”文核准,烟台中宠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10 月25 日公开发行了7,690,459.00 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100.00 元,发行总额为76,904.59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1090 号”文同意,公司76,904.59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 年11 月2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宠转
2”,债券代码“12707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10 月31 日,T+4
日)起满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 年5 月1 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至2028 年10 月24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8.35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2、公司于2023 年5 月11 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 年5 月23 日实施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
有关规定,“中宠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28.35 元/股调整为28.30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5 月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5 月18 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宠 转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公司于2024 年5 月23 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 年6 月4 日实施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 有关规定,“中宠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28.30 元/股调整为28.06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6 月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5 月29 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宠 转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4、公司于2024 年11 月14 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 年11 月22 日 实施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中宠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28.06 元/股调整 为27.8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 年11 月2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11 月19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宠转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
5、公司于2025 年5 月22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 年各季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 年5 月30 日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 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中宠转2”的 转股价格由原27.81 元/股调整为27.6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6 月 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5 月2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宠转2 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6、公司于2025 年8 月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
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 年8 月13 日实施2025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
定,“中宠转2”的转股价格由原27.66 元/股调整为27.4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2025 年8 月1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8 月8 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中宠转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含本数)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
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 年2 月13 日至2026 年3 月13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中宠转2”当期转股价格(即27.46 元/股)的130%(即35.70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已触发“中宠转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提前赎回“中宠转2”的审议情况
2026 年3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当期利息 IA=B^{*} i^{*} t / 365=100 * 1.50 % * 165 / 365 approx 0.678 元/张]
[赎回价格 = 债券面值 + 当期利息 =100+0.678=100.678 元/张]
5、2026 年4 月13 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 2026 年4 月15 日为赎回款到达“中宠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中宠转 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宠转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七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宠转2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35-6726968
传真:0535-6726171
联系人:任福照、田雅
联系邮箱:002891@wanpy.com.cn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中宠转2”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中宠转2”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中 宠转2”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提前赎回“中宠转 2”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前赎回“中宠转2”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说明
1、“中宠转2”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中宠转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 张,每张面额为100.00 元, 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
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 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 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中宠 转2”的核查意见;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