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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导读:大为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满足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和交易工具: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锂盐、铜等 原材料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产品;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 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合规公开交易场 所。同时,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同步开 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4、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 元(其中铜等原材料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 万元;碳酸锂等产成 品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铜和碳酸锂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分 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

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相关产品、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落 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 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的新能源与汽车业务涵盖锂电新能源材料和汽车缓速器,主要 产品包括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以及汽车缓速器产品。其中,铜作为汽 车缓速器重要原材料,在成本中占比较高;同时,铜及锂盐的市场价格波动频繁, 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均构成较大影响。

为有效管理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经营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计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适时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稳定产 品成本,降低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资金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铜、碳酸锂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 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 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其中铜等原材料商品期货期 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 万元;碳酸锂等产成品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 为2,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铜 和碳酸锂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或等 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 经营所需的锂盐、铜等原材料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等产品的期 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以及场外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 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合规公开交易场所。同时,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

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同步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四)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 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原材 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 投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 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政策风险:如期货期权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 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6、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 的资金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 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套期保值 业务操作。

2、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 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符合监管部 门的有关要求。同时加强相关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 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匹配,严格 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和期权品种。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 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期权套期 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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