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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椰岛: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导读:*ST椰岛: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简称:*ST 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6-012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4 年度营业 收入低于3 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且因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加上公司2022-2024 最近连续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 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5 年5 月6 日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5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 条规定 的相关情形,包括如公司经审计后的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公司股票将在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 情况的专项说明》,目前年度审计机构正在对公司2025 年度的终端销售情况、 存在的退货情况进行核查及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对公司2024 年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的公司经销商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正在执行内控有效性测 试,如经核查或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上述事项可能会 导致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若 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终止上市。

一、可能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 年4 月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且因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被出 具了否定意见,加上公司最近连续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5 年5 月6 日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 其他风险警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500 万元;预 计2025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00 万元;预计2025 年年度营业收入为 37,000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为35,000 万元;预计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最终财务 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公司股票将在2025 年年度报告披 露后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说明,其目前正核查公司2025 年度终端销售、 退货情况,并对公司2024 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经销商管理相关内控执行有效性 测试。如经核查或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机构可能对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若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 表被出具保留、无法表示或否定意见,或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或否定意 见,公司股票在2025 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公司2025 年度出现以下情 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 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 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除外;

(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六)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 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9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