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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导读:博瑞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博瑞 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9 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吴英华女士、许冬冬先生、 沈新程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吴英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5 年9 月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吴英华女士、陈新女士、程增江先生组 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吴英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 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详情如下:

1、2025 年4 月1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聘任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 年4 月1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5 年8 月2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5 年9 月26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关于聘请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审计机 构的议案》。

5、2025 年10 月30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在对公司进行审计 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 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

2、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4 月1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董事会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已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我们认真审阅 并确认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 划实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公司及时整改。报告 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保障了2025 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的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

特此报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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