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博瑞医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新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本人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新,女,1969年出生,法学博士学历,拥有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及香港律师执业资格。现任安理谢尔曼律师事务所大中华区联席主管合伙人兼欧洲大陆、中东、土耳其、非洲和亚太地区基金及资管业务联席主管合伙人。同时亦担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裁审处委员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委员。2025年10月17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当选为博瑞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博瑞医药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任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专业角度为公司决策提供意见。在股东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了解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陈新 | 3 | 3 | 0 | 0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