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泰嘉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泰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新论证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504,546.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9月20日。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
(三)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进度 |
|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 9,844.21 | 9,844.21 | 6,902.70 | 70.12% |
|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 9,849.40 | 9,849.40 | 5,644.90 | 57.31% |
|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 20,112.01 | 20,112.01 | 7,942.92 | 39.49%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18,000.00 | 15,749.54 | 15,761.19含利息 | 100.07%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 | - | 1.37 | 0.05% |
| 暂时存放募集资金(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2,998.63 | - | - |
| 合计 | 60,805.62 | 58,555.16 | 36,253.08 | 6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