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英洛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韩灵丽)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韩灵丽,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个人履历
韩灵丽,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具有律师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浙江财经大学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院城乡一体化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学术兼职: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法学会理事。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独立性和任职不超过三家上市公司的要求,并坚持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勤勉尽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审议各项议案时,本人注重从法律合规与风险控制角度进行专业判断,对相关重大事项基于独立、客观立场发表意见,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除参加会议外,本人还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日常运营与战略推进情况,与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并开展实地走访,确保履职实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9 | 2 | 7 | 0 | 0 | 否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