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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韩灵丽)

导读:英洛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韩灵丽)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韩灵丽,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个人履历

韩灵丽,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具有律师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浙江财经大学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院城乡一体化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学术兼职: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法学会理事。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独立性和任职不超过三家上市公司的要求,并坚持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勤勉尽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审议各项议案时,本人注重从法律合规与风险控制角度进行专业判断,对相关重大事项基于独立、客观立场发表意见,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除参加会议外,本人还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日常运营与战略推进情况,与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并开展实地走访,确保履职实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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