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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闫阿儒-已离任)

导读:英洛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闫阿儒-已离任)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审慎决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个人履历

本人闫阿儒,博士研究生,曾任德国德累斯顿固体材料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与技术研究所稀土永磁团队负责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各项会议,主动获取公司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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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