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英洛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闫阿儒-已离任)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审慎决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个人履历
本人闫阿儒,博士研究生,曾任德国德累斯顿固体材料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与技术研究所稀土永磁团队负责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各项会议,主动获取公司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3 | 1 | 2 | 0 | 0 | 否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