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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贝特: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导读:必贝特: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759证券简称:必贝特公告编号:

2026-009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拟将“清远研发中心及制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必贝特总部、创新药物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新项目”)。公司已在主要研发及办公所在地广州市黄埔区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新项目选址基于对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环境、产业化集聚效应、人才资源等因素的综合研判,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融入区域产业协同创新体系,提升产业化运营效率,加强人才引进,加速研发成果转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计划总投资额为54,840.2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1,320.21万元,不足部分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预计建设周期2年(2026年至2027年底)。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新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募集资金。

?本次变更拟调整“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名称及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新增子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30年12月。“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紧扣全球创新药行业

发展前沿趋势,有助于充分释放在研产品管线的成药潜力和临床价值,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创新研发领域的长期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必贝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0,0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114.3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100012号)审验确认。

公司(含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根据《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5年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的相关内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3月12日,募投项目

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1新药研发项目94,912.3470,601.2414,631.38
2清远研发中心及制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55,548.5741,320.21/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037,192.863,181.48
合计200,460.91149,114.3117,812.86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