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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斯: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导读:拉普拉斯: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推进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提高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

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考核标准

(一)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或战略创新业务新签订单金额。若以上任一指标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三个指标均未达到目标值,但任一指标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若三个指标均未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9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以2023-2025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增长率(A)以2023-2025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增长率(B)考核年度战略创新业务新签订单金额(C)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触发值Bn目标值Cm触发值Cn
第一个归属期202610%8%10%8%/
第二个归属期202715%12%15%12%2亿元1.6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825%20%25%20%4亿元3.2亿元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