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普源精电: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源精电”或“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普源精电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300,6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83.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投资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截至2025年12月末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
| 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 | 18,500.54 | 18,000.00 | 11,436.54 | 10,936.00 | 8,783.23 |
| 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989.09 | 11,000.00 | 13,989.09 | 11,000.00 | 2,644.21 |
| 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 | - | - | 7,064.00 | 7,064.00 | 15.76 |
| 合计 | 32,489.63 | 29,000.00 | 32,489.63 | 29,000.00 | 11,44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