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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导读: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5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1.3 独立董事管理(2026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 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候选人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六条、一百三十八条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建议,董事会决定提名王亚华先生、王腾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人选 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王亚华先生、王腾翔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条件的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第九条,董事会决定提 名沈哲先生、林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哲先生,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沈哲先生、林晖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第十一条规定,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认为,沈哲先生、林晖先生的任职资 格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1.3 独立董事管理(2026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非独立董事3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 名),独立董事2 名。

(三)选举方式

董事(未含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 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 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将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职工代表董事:届时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届时由第三届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二、履行程序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未含职工代表董事)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在征求被提名 人对提名的同意后,提出董事人选建议。

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未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后 认为:本次拟建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罚的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15 日召开了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董事会

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同非独立董事一并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届时,经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4 名董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 表大会产生的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 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不存在独立董事在本公司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且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 事在完成换届选举前,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三届董事会由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

谢!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

四、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

3、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 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亚华先生:1955 年出生,系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厦门大学EMBA, 1988 年至2019 年10 月担任通达集团执行董事(副主席)兼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2020 年4 月担任创智有限董事长,2020 年4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2003 年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劳动模范,2020 年9 月被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 合会授予“第十八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称号,2023 年3 月被厦门市政府授予 “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

王亚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实际 控制人王亚扬(已故)、王亚榆、王亚南为兄弟关系。四人系通达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通达现代家居(香港)有限公司、通达(厦门) 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王亚华先生与公司董 事王腾翔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腾翔先生:1984 年出生,系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加州大学伯克利分 校学士,2009 年9 月至2015 年3 月担任深圳中南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2012 年3 月至2018 年6 月担任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5 月至2020 年6 月担任尚格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2 月至今担任 维景价值资本(Viking Value Capital)董事,2015 年5 月至2020 年3 月担任 兴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4 月至今担任金泰国际金融有限公司(J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IMITED)投资总监,2020 年4 月起担任公司董 事。

王腾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亚南为父子关系,与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亚扬(已故)、王亚榆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 长王亚华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哲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7 年9 月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任教,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 院财务学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代码:300685)、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34) 独立董事。

沈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林晖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本科 学历,1992 年9 月至1994 年9 月任职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1994 年9 月至 1996 年12 月任职于福建省司法厅,1996 年12 月至2013 年9 月担任福建君立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3 年09 月至今担任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主 任,并兼任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33)独立董事。

林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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