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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导读: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12 月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 号5 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 年12 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 人,注册会计师296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4 万元。审计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客户家数129 家,审计收费约14,169.21 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 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行政

监管措施2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0 次和行业惩戒0 次。期间有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 次、自律监管措施6 次、行 政处罚2 次、纪律处分1 次、行业惩戒1 次(除1 次行政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 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8 月11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 年8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 于2025 年9 月9 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 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 面,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审 计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勤勉尽责,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 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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