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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化安)

导读: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陶化安)各位股东:

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陶化安,中国籍,1962年8月出生,吉林大学法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历任吉林省柳河县植物油公司会计主管,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检察院驻粮食局检察室检察官,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法官,长春市王海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天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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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