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潍柴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蒋彦、迟 德强、徐兵、陶化安、张伟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专项意 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蒋彦、迟德强、徐兵、陶化安、张伟丽的任职情 况及其签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在其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上一篇:潍柴动力: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下一篇:潍柴动力:2025年年度报告